跳到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回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網站
全站搜尋
熱門關鍵字:
關閉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此script語法,請點選
搜尋頁面
使用搜尋功能。
Menu
線上服務
研究採集
臺灣國家公園學術研究暨採集證申請平臺
線上預約
預約服務申請
預約服務進度查詢
水域遊憩活動申請
水域遊憩活動申請
水域遊憩活動申請進度查詢
分區證明線上申請
活動報名
電子報
電子報
意見交流
處長信箱
處長信箱進度查詢
失效電子郵件查詢
處長信箱滿意度調查
問卷調查
問卷調查
檔案應用
檔案查詢網
檔案應用申請
管理處檔案申請閱覽須知
檔案應用申請書
檔案應用問與答
研究成果報告
活動花絮
網站導覽
回首頁
回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網站
線上服務
線上服務
研究採集
臺灣國家公園學術研究暨採集證申請平臺
線上預約
預約服務申請
預約服務進度查詢
水域遊憩活動申請
水域遊憩活動申請
水域遊憩活動申請進度查詢
分區證明線上申請
活動報名
電子報
電子報
電子報
意見交流
意見交流
處長信箱
處長信箱進度查詢
失效電子郵件查詢
處長信箱滿意度調查
問卷調查
問卷調查
問卷調查
檔案應用
檔案應用
檔案查詢網
檔案應用申請
管理處檔案申請閱覽須知
檔案應用申請書
檔案應用問與答
研究成果報告
活動花絮
:::
檔案應用
檔案查詢網
檔案應用申請
管理處檔案申請閱覽須知
檔案應用申請書
檔案應用問與答
研究成果報告
活動花絮
:::
首頁
檔案應用
檔案應用申請
管理處檔案申請閱覽須知
略過字型切換,社群分享工具列
小
中
大
列印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lurk
line
您的瀏覽器似乎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但沒關係,這裡的JavaScript語法並不會影響到內容的陳述。
如需要選擇字級大小
IE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Chrome、Firefox 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列印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Ctrl+P)功能。
若要分享網頁,您可使用下列連結,再輸入您想要分享的資訊:
facebook
twitter
plurk
line
管理處檔案申請閱覽須知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檔案申請應用須知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辦理檔案法第 17 條、第 18條規定事項,特訂定本須知。
申請閱覽、抄錄或複印或複製本機關檔案,應填具機關檔案應用申請書向本處申請;未以書面申請者,受理單位應告知其應以書面申請。
受理單位受理申請後應審查是否符合檔案法第 17 條、第 18 條及行政程序法第 46 條之規定,如依法令不得提供閱覽或應依其他法令申請閱覽者,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通知申請人。
受理閱覽之申請,應自受理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經核准閱覽者,受理單位應於核准通知書中載明閱覽之時間、地點及應注意事項,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至本處閱覽時,由業務承辦人員陪同,閱覽室專責人員應收驗其核准通知書、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若為代理者,代理人應出具委任書、核准通知書、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亦可)及代理人本人相片之有效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明文件應於檔案閱覽完畢點收受後交還。
閱覽室專責人員應指導及監督閱覽人閱覽檔案,如有飲食、吸菸、破壞環境整潔或妨害安寧等情事,應予勸告制止,經勸告制止仍不聽從者,應終止其閱覽,並記錄之。
申請應用之檔卷,不得攜出閱覽處所,並應當日歸還。
閱覽或抄錄檔案如有下列情事之一,閱覽室專責人員或受理單位業務承辦人員應立即予以制止,告知其不得續閱後,停止其閱覽或抄錄,並記錄之。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該管檢察機關偵辦。
(一)有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或污損檔案之行為者。
(二)有拆散已裝訂完成檔案之行為者。
(三)以其他方法破壞檔案或變更檔案內容之行為者。
閱覽室專責人員或業務承辦人員應告知閱覽人,抄錄檔案時不得使用墨水;未經申請核准、不得擅自錄影(音)、攝影。
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以複製品為原則。檔案經電子儲存者,其應用以影像或複製品為原則。
本處檔案閱覽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不包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
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之費用,申請人應依「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及相關法規或收費標準繳納之。
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其他相關規定辦理並得隨時修訂之。